文/方美文 諮商心理師
幫助他人,一直以來被視為一種美德。解決了別人的困境,我們也會感到成就與滿足。從更高的角度來看,人類追求的價值常常是「利他」。許多名人之所以被尊敬,也是因為他們願意無私奉獻(例如德蕾莎修女、甘地),甚至不少企業家成功後,也會轉向公益與利他。
因此,我們的社會氛圍充滿了「要樂於助人」的期待。但你是否曾經發現,幫助別人之後,自己卻並不快樂?
想像一下:
在學校裡,你因為表現好,常常被同學問問題,甚至被老師指派去教學習狀況不佳的同學。
在職場上,你因為能力不錯、個性隨和,同事總是第一個想到找你來幫忙。
但是——當別人去玩樂時,卻從來不會想到要邀請你。久而久之,你覺得自己好像只是「工具人」。
如果拒絕,擔心別人說你自私,甚至怕影響老師或主管對你的評價;但答應了,自己的工作卻常常做不完。冷靜下來才發現,自己花了大量時間在替別人解決問題,卻越來越覺得生氣、委屈。
這種「表面上幫助別人,內心卻不快樂」的矛盾,其實是因為我們壓抑了自己的需求。當我們一再勉強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,久而久之,心裡會累積怨氣,甚至導致倦怠、想逃避工作,或對身邊的人充滿敵意。
那麼,我們到底該怎麼面對「助人」這件事呢?
心理學家 Adam Grant 在《Give and Take》一書中,把人分為三種:
- Givers(給予者):樂於幫助他人。
- Takers(索取者):專注於從他人身上獲取資源。
- Matchers(平衡者):凡事講究等價交換。
研究結果顯示,表現最差的,往往是 Giver。他們在幫助他人時毫無界限,最後犧牲了自己的時間與精力,影響了本來應該完成的工作。你可能也有過這樣的經驗:明明自己幫了同學或同事,卻發現對方表現比自己更好,甚至提早畢業或升遷。
但令人意外的是,表現最好的人,也是 Giver。差別在於,他們懂得設立界限。他們會評估自己的時間、精力與專業,再決定是否提供協助。這樣的幫助,不但能真正發揮價值,還能在過程中建立人脈、創造互惠,最終反而讓自己更成功。
所以,我們不必急著做「燃燒自己、照亮別人」的那種 Giver。試著問自己:
- 我現在有足夠的餘力去幫忙嗎?
- 我幫的這個忙,會不會對我造成太大影響?
- 對方的需求,真的需要由我來承擔嗎?
- 我是否可以跟他說晚一點再幫忙,或者只幫忙某部分?
當我們帶著能量去幫助別人,助人就會是一種正向循環,既能幫助他人,也能滋養自己。
The best givers don’t give everything away — they give wisely, and grow together with others.
參考資料:
Grant, A. M. (2013). Give and take: A revolutionary approach to success. Viking Adult.
姚詩豪(主持人).(2022, 3月27日). *EP241熱心助人絕不是一股腦地付出。教你一個訣竅,聰明給予,才能彼此Happy!*[音頻播客]。在*大人的Small Talk*中。識博管理顧問公司。https://open.spotify.com/episode/5KzLV59Ux7rj3wNI4fqSon
